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石家庄新闻河北日报石家庄专辑
  • 分享
  • 石家庄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4-01 10:07:48
    语音播报

    石家庄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吴培源)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月起,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为5个月。职工医保基金单独管理的县(市)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减征期间,个人账户仍按照原基数和比例划拨,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截至3月18日,石家庄市享受减征政策的企业(含灵活就业代办机构)达25883家,预计减征13.45亿元。

    延长医保缴费期限。将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征缴期延长至疫情防控期结束的次月月底。延迟缴纳期间,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切实解除参保企业及参保人员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后顾之忧。

    放宽医保业务办理时限。参保人员需办理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报销等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来报销,因疫情影响延迟申报的,不受6个月申报时限的限制。

    持续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医保经办方式,复工企业办理人员增减、单位信息修改等业务,可通过CA申报系统办理或者电话受理;部分特殊业务(如已报退休手续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注销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上传所需材料等有效方式办理;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意外伤害等业务,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实现疫情期间医保服务“不掉线”“不打烊”。疫情防控期间,石家庄市医保经办机构共为参保企业和参保群众办理业务39456笔,其中网上办理35567笔、信函办理545笔,占总业务量的91.5%。

    责任编辑:谭倩

    下一篇: 河北省石家庄市滹沱河畔山桃花竞相绽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