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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废机油 栾城4男子被处罚

燕赵晚报 2021-04-13 1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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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7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连续破获两起污染环境案,4人被处罚。

    4月6日,栾城区公安局南高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在南高乡某村变电站东侧一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露天堆放着一批废旧摩托车发动机、废旧柴油机和汽车发动机,机体上的废矿物油已渗出流入地面,且地面未采取防渗措施,极易造成环境污染。随后,该所与环安大队民警联合区环保局依法对此处进行调查。经调查取样后,办案民警于4月8日将该公司负责人陈某(男,31岁,邯郸市人)依法传唤至栾城区公安局做进一步询问。经询问,陈某对其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4月7日10时许,环安大队民警联合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栾城镇308国道旁某汽车维修门市外地面上有大量油污,距其不远的下水道井口位置有倾倒废油痕迹。民警对该地点进行取样和调取监控后,随即将犯罪嫌疑人温某、董某、苏某(三人均为栾城人)抓捕归案。经讯问,三人对长期将维修机械所产生的废机油直接倾倒入雨水管网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董某、苏某已被栾城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违法人员陈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记者李兵 通讯员龚贺)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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