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省创城知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1项必备条件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12-05 16:04:02
语音播报
  • 分享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1项必备条件

    1、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2、市、区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3、建成区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4、建成区生活污水100%收集和集中处理。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

    7、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8、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各县市区)。

    9、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10、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11、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责任编辑:吴潇

    下一篇: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
    视频直播
    直播|冀才进行时——网络直播引才活动走进中建八局华北公司雄安发展分公司

    回放|冀才进行时——网络直播引才活动走进河北雄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回放 | 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
    热门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