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裕华区检察院创建未检工作品牌“玉兰花开”及徽标
“初如春笋露织妖,拆似式莲白羽摇”,
玉兰花开了,高站枝头随风摇曳,
无需绿叶的陪伴,每一朵都勇敢地开成
独一无二的存在。
花蕊淡红,小枝带绿的乖巧样子,
亦如少年的你,
欢乐、明媚、纯洁无暇。
春风拂来,枝头暗香浮动,充满希望,
落几瓣花,交错地飘在地上,洒了一腔心事,
凑上去闻,伴着一地星光,原来内有暗香。
你知道玉兰花的花语是报恩和友谊吗?
对父母,对朋友,
对每一个成长路上相遇的彼此。
玉兰花开,青春有你,
如花少年,心中有爱,
梦在远方,未来可期。
(裕华未检工作品牌“玉兰花开”徽标)
为将分散在检察机关内部各个业务部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司法资源有效整合,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建设,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该院工作实际,特创建了“玉兰花开”未检工作品牌。
玉兰性喜光,易活,较耐寒,可露地越冬,对有害气体的抗性较强。盛开时,花瓣展向四方,迎风摇曳,神采奕奕,并伴有清香阵阵,沁人心脾。寓意希望在检察人的守护下,未成年人能够成长为乐观顽强、坚毅果敢、品性高洁的人。品牌徽标由红、黄、绿、蓝、棕五色构成,对应未检“捕、诉、监、防、教”五项基本职能。
品牌徽标解读如下:
玉兰花寓意让人学会知恩图报,同时象征纯洁的爱,象征高洁,象征着真挚的友情,还象征着友谊永恒。结合未检办的工作实际,希望未成年人保有纯洁之心、高洁之质,能够心怀感恩,回报社会。
玉兰花的“玉”与裕华检察院的“裕”谐音,象征裕华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职能,构筑未成年人平安健康的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花瓣的绽放呈Y形,花萼呈H形,为裕华的首字母,象征“玉兰花开”是裕华检察院的未检品牌。
玉兰花色彩为检察蓝,象征公正永恒,彰显检察人的矢志不渝的忠诚与钢筋铁骨的担当。
花蕊为红、黄、绿三个未成年人手舞足蹈的形象,象征未成年人的世界绚丽多彩,未成年人的生活简单快乐,也象征着民族的未来与希望。
象征裕华检察的花瓣、花萼包裹象征未成年人的花蕊组成绽放的玉兰花,彰显裕华检察呵护着广大未成年人的成长,以自身行动为未成年人创造诗情画意的人生。
责任编辑: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