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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扫黑除恶 | 裕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某春等15人涉黑案件

    来源:​石家庄裕华发布 2020-06-09 09:44:51
    语音播报

    扫黑除恶 | 裕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某春等15人涉黑案件

    6月4日至5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春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春自2008年以来,逐步笼络了前科劣迹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并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多地租用房屋作为该组织活动据点,为维护其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许某春等人先后在石家庄火车北站周边实施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许某春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宋某某、王某某、门某某、刘某某、邴某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吴某某、尤某某、曾某某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岳某、张某某、许某、许某某、孙某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许某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组织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并有禁止吸毒、禁止参赌、随叫随到等明确纪律。其间,为维护组织利益,许某春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实施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不法手段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疯狂聚敛大量钱财,以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住宿、组织聚会等手段,笼络人心、强化控制;通过为违法犯罪的组织成员疏通关系、制作作案工具、提供作案经费等方式支持其违法犯罪活动。

    许某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石家庄火车北站区域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极大。此次庭审,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进行的,裕华法院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践行了双作战、双胜利的司法理念。庭审中,合议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许某春等15名被告人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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