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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什么阻碍了器官捐献

    来源:邯郸晚报 2017-06-16 1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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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么阻碍了器官捐献

     

    邯郸80后妈妈杨海燕身后用自己的肝脏、双肾和眼角膜,帮助了五个人获得新生,获得媒体网民一致好评的同时,也再一次引发了器官捐献的讨论。

    先看一组数字:据报载,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器官捐献报名登记人数276082人,共实现器官捐献11977例。这个绝对数字已跃居亚洲第一。但是,相对于庞大的中国人口基数,中国公民的捐献率还是很低的,每百万人口的捐献率仅为2.98。

    有人说不知道怎么申请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有人觉得身后捐献器官的程序很繁琐。其实,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很容易的。打开我们的手机,在支付宝“医疗服务”的应用中,点开“全部”,在最下面一栏的“其它”中,有“器官捐献登记”项,点击“我愿意登记”,就可以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那为什么中国的捐献比还是那么

    低呢?笔者以为有下面几个原因——

    首先,跟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关。有人觉得年纪轻轻就言生死,并签署这么一份“分割”自己身体器官的“契约”不“吉利”,信鬼神者犹甚于此。有人觉得身后捐献了器官,到了另一个世界就成了残缺不全的“鬼”。有人则搬出了《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其实,这些人都忘了,我们说的捐献,是身后之事,是陆游的“死去元知万事空”,是村上春树的“一旦死去,就再也不会失去什么了。”我们国家推行的是火葬,灵魂既去,躯体会付之一炬而轮回为尘,身体都没了,又谈何残缺?可惜本来能救人的器官也一并化为轻烟。

    其次,是对如何认定患者死亡的担心。患者担心的是:“会不会我签署了捐献器官的协议后,医院就不会积极救治我了。”“会不会在我还没有完全死亡的情况下,就摘走我的器官?”等等。

    我国器官捐献死亡判断有三类标准:脑死亡、心死亡、心脑双死亡,此标准由医院严格判定。而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这三者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也最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拖延也会错过器官移植的最佳时机。解决这方面的担心和矛盾,需要法律、道德、医院、病患和家属的共同参与。家属的态度至关重要,还有许多人生前签了捐献意愿,但由于家属的反对,而使得

    逝者生前的愿望成空。这里想说,对逝者生前愿望的尊重,才是最好的缅怀。还有什么能比让他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延续更有意义的呢?

    第三,我国对捐献者的身后事没有配套优惠措施。一个人捐献了自己的器官,救了另外一条甚至数条生命,在他的身后事上,比如火化、殡葬费等方面得不到任何抚恤,医疗费用也得不到任何的减免和救助。我们知道,临终抢救时的医疗费用是很高的,在“全力抢救”的这个原则之下,很多家庭往往会担负大量的医疗债务。损献者家庭奉献于社会,却得不到社会的反哺,难免会不那么“热心”。有专家指出,对捐献者身后的困难家庭给予救助,绝不等于器官“买卖”或“交易”。适宜标准的救助,是对捐献人和法定受益人基本权益的保障。

    对于器官捐献,还是要改变观念,冲破这些阻碍。让身体的一部分或几部分,代替自己继续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于人于己都是一件好事。

    器官捐献,看似是一种放弃,却能成为一种“长存”。

    杨海燕做到了,她的生命绽放出无比灿烂的光辉。(记者 李朝阳)

    责任编辑:董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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