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箱免于被监控是一个常识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6-11-08 08:37:41

    □蔡晓辉

    11月5日晚,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大门口“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箱”的一侧安装了一个摄像头。6日,该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情况说明,称摄像头为2012年安装,2014年设置意见箱时未考虑这一因素,目前已整改,并向广大群众道歉。(据11月6日新华网报道)

    摄像头安装在前,意见箱设置于后——汉阴县国土局的这一说明,意在表示,摄像头不是专门为了监控意见箱而安装的,“摄像头对着意见箱”并不是有意为之。该局立行立改的做法值得肯定,但真实情况是否果真如此,尚需打一个问号。

    设置意见箱,是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之一。群众进行举报、表达真实意见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自身的安全和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证,比如不被打击报复、工作中不被“穿小鞋”等。而对准意见箱的摄像头,就好像被提意见者的一双眼睛,在进行无时无刻的监视。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多少人愿意、敢于举报问题、反映情况?

    不能在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这是设置意见箱时必须考虑到的一个“标配性”细节。两年前,《北京青年报》曾解码巡视组工作,其中谈及,意见箱需放置在人们容易注意到并方便前往的场合,而且附近不能有摄像头,“有也得拆了,没有摄像头就是要让举报人放心,不用担心有人会通过监控设备找到他。”远离摄像头的意见箱,所表达的是方便群众监督、真心欢迎监督、保障监督者安全的姿态。这种促进群众表达真实意见的细节性设计,本来就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但可惜的是,汉阴县国土局在设置意见箱时,恰恰违背了这一常识,至于群众爆料后以“考虑不周”应对,更是大有敷衍之嫌。更何况,即便按照该局的说法,意见箱暴露在摄像头下也已有两年之久,其间为何一直“未考虑这一因素”——在堵塞群众监督这个问题上,汉阴县国土局很难自证清白。

    设置意见箱、举报箱等本是为了接受群众监督,而各种“箱”旁的摄像头却成了对监督者的“监督”。出现这种吊诡的情况,汉阴县国土局并非第一例。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案例。2014年山西省某县委书记在安排省委巡视组进驻该县的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而后,在巡视组进驻该县开展巡视时,该县公安局立即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两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两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设在县宾馆内的举报箱。2014年年底,该县委书记为此受到严肃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汉阴县国土局在“摄像头下设置意见箱”,也恰恰发生在同一年。上述山西省某县的这起事件当时曾激起舆论一片大哗,本该引起汉阴县国土局的警醒,但他们却让早应自觉整顿的意见箱设置问题延宕两年之久,直至如今被网友公开举报,引来舆论集中批评,置自己于无比尴尬之地。

    反面的案例也是一面镜子。希望更多地方、单位能好好照一照“汉阴国土局的意见箱”这面镜子,最大限度、最有诚意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倾听群众呼声、意见和建议中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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