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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定唐县富民食用菌拖欠工资 已做出行政处罚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6-15 08: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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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唐县富民食用菌拖欠工资 已做出行政处罚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萌)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保定唐县富民食用菌拖欠工资 劳动局不管”的问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对唐县富民食用菌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理处罚:(1)限期该单位三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给予该单位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于2015年3月份至8月份在唐县北店头乡水头村富民食用菌有限公司打工。2015年8月中旬,因老板经营不善该公司停产,我也就到其他地方打工。我在富民食用菌有限公司打工期间,老板没有给我们发过一次工资,共欠我工资9232元。2016年我和其他工友多次向老板讨要工资,安老板两次仅向我支付1500元,还欠我7732元。后来我们多次向老板讨要工资,老板一直推脱说没钱,态度还很强硬,不但不给工资还向我们要伙食费,让我们愿意怎么告就怎么告,就是没钱。后来多次向唐县劳动局讨要工资,唐县劳动局工作人员态度冷横,一直推脱说在和安老板协调解决,到现在没有解决工资问题。也没有对安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希望尽快给我们解决工资问题。

    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网友投诉唐县富民食用菌有限公司安某某拖欠2015年1月-10月工资81208元,涉及8人。

    经过我局立案调查:

    一、2016年-2017年唐县富民食用菌有限公司一直停产,原法定代表人安某某已更换为王某某,由于工厂停产、更换了老板,案情比较复杂。

    二、我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唐县富民食用菌有限公司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81208元,公司负责人安某某逾期拒不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

    三、我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唐县富民食用菌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理处罚:(1)限期该单位三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工资,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给予该单位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逾期不履行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申请唐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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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如果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问题,点击“我有诉求”即可留言,也可通过河北日报官方微信主页面下方的“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或下载“阳光理政”客户端。

     

    责任编辑: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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