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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安新钢公司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 已发放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9-21 0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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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安新钢公司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 已发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齐晨光)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文安县新钢钢铁公司试用期辞职 不给工资”的问题。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经协商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发放王*工资2315元,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劳务纠纷。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17年5月1日来到廊坊文安县新钢有限公司财务部上班,试用期2个月,工资2900/月,6月14日我向部门主管辞职,他们告诉我工资一分没有。总是说公司有制度干满1年才能辞职,我说我还在试用期,辞职为什么不给工资?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协商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发放2017年5月4日-6月15日王*工资2315元,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劳务纠纷。王*发来短信证实已发放工资2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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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齐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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