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阳光帮办
  • 分享
  • 廊坊永清县馨园丽景物业收取装修押金 已退还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1-18 09:38:13
    语音播报

    廊坊永清县馨园丽景物业收取装修押金 已退还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营)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廊坊永清县馨园丽景物业违规收取业主装修押金”的问题。永清县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该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交房时向业主收取1000元装修押金的价格违规行为,并将已收取的押金退还给缴费业主。业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廊坊市永清县馨园丽景小区的启航物业,收取10号楼新收房业主的装修押金1000元,这个属于违法行为,装修押金早就不允许收了。此外,开发商廊坊盛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综合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违法向买房人交房,收取相关的费用。

    永清县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1、经调查核实,业主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交房时向业主收取1000元装修押金的价格违规行为,并将已收取的押金退还给缴费业主。

    2、已电话回复投诉业主,业主已得到物业公司的退款,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3、业主刘先生反映的第二项内容,不属我单位职权管理范围内,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扫一扫,手机来投诉!

    您如果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问题,点击“我有诉求”即可留言,也可通过河北日报官方微信主页面下方的《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或下载《阳光理政》客户端。

    责任编辑:王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