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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说“不”?河北各地放大招治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6-21 16:23:50
    语音播报

    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说“不”?河北各地放大招治理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石家庄、保定、邯郸等市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出台相关政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然而,禁令之下仍有一些开发商变相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少网友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该问题,河北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纷纷放大招治理,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签订承诺书!邢台万和郡楼盘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邢台市万和郡楼盘售楼部要求业主办理购房贷款必须用商业贷款,先商贷一年后再转公积金贷款。但邢台市已停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请关部门帮助让我们可以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与该项目销售负责人沟通了解,该项目已签订了不拒绝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绝不阻挠、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批评教育!保定安国华都名晟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被约谈

    网民留言:保定安国华都名晟拒绝公积金贷款,一期购房业主首付已交,被告知只能使用建行商贷,与开发商沟通无果。请有关部门调查,维护缴纳公积金职工权益。

    安国市住建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网友您好:接到转办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此事,针对网友反映的华都明晟开发项目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专门约谈了开发企业,并对开发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开发企业禁止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开发企业当场表示同意。

    好消息唐山国花园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唐山路南国花园小区买房拒绝职工公积金贷款,问题多次反映无果,请处理。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过我中心有关处室多次与开发商沟通,现该项目已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邢台学府花园楼盘改正错误营销方式

    网民留言:近日,我在咨询邢台市桥东学府花园楼盘时,被告知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被告知需先办理商贷,一年后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维护公积金缴纳职工的购房权益。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与该项目开发企业沟通,开发企业表示将积极响应相关政策,立即调整以往错误的营销方式,根据购房者自身条件为其提供不同贷款方式,全力支持和满足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如您还有其它疑问,欢迎拨打公积金热线0319-12329或使用官方微信、网站的在线咨询功能进行更详细的了解。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积极协调!沧州任丘万锦新城已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多次咨询,任丘市万锦新城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均告知,购买万锦新城住宅只能全款或者银行商业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经过任丘分中心的积极协调,万锦新城开发商已于4月26日到分中心提交资料备案。任丘分中心当场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系统录入工作,同时将贷款所需资料明白纸与贷款申请审批表交由开发商带回。您可以在手续合规齐全的情况下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已审批通过!保定玉兰湾签署协议后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保定玉兰湾项目不允许公积金贷款,一期购房业主首付已交,只能使用银行商贷。请有关部门调查,维护缴纳公积金职工权益。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目前,玉兰湾1-12号楼项目我中心贷款评审委员会已审批通过,但保定蔷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未签署住房公积金合作协议,待协议签订完毕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在办理!唐山万科金域缇香已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唐山万科金域缇香在业主有公积金的情况下,不允许业主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办理商业贷款。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与我单位贷款中心联系,该项目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目前正在办理

    立即整改!邢台皓顺一号院承诺业主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民留言:邢台皓顺一号院让业主办理贷款,不让使用公积金办贷款,威胁业主必须马上办商贷,否则房子保不住。国家多部委联合发文要求不得拒绝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皓顺开发商还这么猖狂,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皓顺壹号院”项目是由河北锦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邢台市静庵路西侧,英华大街北侧。目前该项目北区一期6#、7#、8#、20#、36#、37#和一号地下车库;二期28#、29#、31#、32#、33#、43#和二号地下车库;三期42#楼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达到预售条件。

    二、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问题,该项目6#-8#、20#、28#、29#、31#-33#为洋房,经现场勘查,目前形象进度建至正负零以上,36#、37#、42#、43#为高层,目前形象进度建至一层,该项目施工进度目前尚未达到办理公积金贷款“多层封顶、高层主体过半”的准入条件,导致暂时无法为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根据邢房金【2018】7号文件要求,将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已在售楼部公示。经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要求该公司向购房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后不得拒绝业主使用公积金贷款,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规范销售人员言行,与购房业主充分沟通,获取业主理解,同时企业承诺在项目达到公积金准入条件时,将按公积金政策要求进行办理,届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户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

    遭遇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被拒吗?如果您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gonggao;

    2、微信公众号留言:

    河北发布官方微信、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平台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责任编辑:成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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