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泊车工作人员收费标准告知不清被罚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浩天)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邯郸泊车停车仅18分钟收费3元 本应不收费”的问题。邯郸市公安局公共秩序管理警察支队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网上退还此次停车费用3元,并对该处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和处罚。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在9月22日下午4点17分在邯郸高开区北洋科技楼下,停车的时候有位工作人员拿着计费器拍我的车牌。我咨询他收费标准是什么,他说半小时内不收费。结果我18分钟开走的车,刚走我就收到一条邯郸泊车短信说已成功支付停车费3元。我打邯郸泊车客服电话,客服告诉我那个人不是正式的有可能是替班的。这收费是不是不合理!
邯郸市公安局公共秩序管理警察支队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此车场是PDA管理,执行的是按次收费标准,不存在前30分钟免费情况。但由于管理人员解释不到位,所以我单位已要求泊车公司从网上退还此次停车费用3元,并对该处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和处罚。车主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如果您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gonggao;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发布官方微信、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平台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责任编辑:董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