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一客车司机因此事被罚款扣分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韩向明)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定州市汽车客运站城乡班车一公共汽车涉嫌无证”的问题,定州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经核查,该名司机的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交警大队依法对该司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对该司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在定州市汽车客运站,班车尾号为冀FH370*的一名司机不具备驾驶公共汽车的资格,属于无证驾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此车司机自知自身情况,只在每天早上跑一趟车,车站对此不管不问。
定州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交警大队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核查,该名司机的驾驶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交警大队依法对该司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对该司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如果您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gonggao;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平台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责任编辑:韩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