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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交警发布春节期间严查酒驾的通知

    来源:唐山发布微信 2019-02-06 10: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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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交警发布春节期间严查酒驾的通知

    春节走亲访友都喜欢喝两杯,可是大家千万要记住,不要存侥幸心理,喝酒不能开车啊!

    ●关于春节期间唐山全市范围内严查酒驾的通知

    各位司机朋友:

    春节期间市民各种聚餐活动逐渐增多,酒后驾驶现象有所抬头。为确保唐山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春节期间唐山交警将在唐山市范围开展酒后驾驶统一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查获的涉嫌醉驾驾驶人,一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唐山交警将全力做好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唐山交警

    2019年2月3日

    ●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驾驶一旦被查获,将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计12分的处罚。对于这项处罚规定,许多驾驶员都耳熟能详。然而对于“二次酒驾”,你真的了解处罚后果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示:“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的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还是那句老话: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饮酒。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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