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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市处罚两起露天焚烧行为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2020-11-27 16: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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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处罚两起露天焚烧行为

    11月24日,唐山市处理了古冶区和滦南县的两起露天焚烧杂草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1月24日8时58分,唐山市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平台发现古冶区卑家店镇枣园村露天焚烧杂草,点火人为孙某某和张某某,家住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朝阳里和滦州市雷庄镇雷庄村。卑家店镇公安机关对2个点火人进行训诫,分别罚款500元;卑家店镇给予枣园村书记兼主任徐某某批评教育,对网格巡视员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11月24日17时24分,市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平台发现滦南县宋道口镇李土村露天焚烧杂草,点火人为闫某某,家住滦南县宋道口镇西小营村。宋道口镇公安机关对点火人进行训诫,罚款2000元;宋道口镇纪委对李土村网格化责任人、村支部书记鲁某某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0元。(记者唐建勋 通讯员董暖)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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