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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来源:新华社 2019-05-12 05: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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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 相关人员将终身禁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王秉阳、田晓航)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了促进解决“幼有所育”问题,在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分别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明确了各自的措施。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表示,目前我国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近80%的婴幼儿是由祖辈参与看护和照料,家庭照料负担较重。

于学军表示,意见确立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4条基本原则。一是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二是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三是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四是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有针对性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近年来个别托幼机构有虐童行为,引发社会极大关注。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于学军强调,目前设置婴幼儿照护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不进行行政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意见针对监管问题从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监管责任划分,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意见附有17个部门和单位的分工,各个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监管职责。此外,还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编辑:张永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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