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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卫健委:湖北省以外地区日常医疗服务不能一关了之

    来源:央广网 2020-02-18 10:43:13
    语音播报

    国家卫健委:湖北省以外地区日常医疗服务不能一关了之

    为指导各地加强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2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疫情期间各地的医疗服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维护合理医疗服务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通知》指出,湖北省和武汉市要毫不放松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保障肾功能衰竭、肿瘤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患者的医疗需求,保障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必须的急诊服务。对于湖北省以外地区,要紧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不得搞一刀切,不能采取停诊的方式、将日常医疗服务一关了之。

    二是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依据“互联网+医疗”优势作用,加强线上就医指导,加强门急诊患者就诊预检分诊,减少交叉感染。

    三是指导医疗机构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

    《通知》要求,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

    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原则上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提供的,应当由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备相应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接续承担。

    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要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5号),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要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争取获得患者的理解,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手术时间。

    四是督促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减少医疗机构内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五是加强宣传,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记者 果君)


    责任编辑:杨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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