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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征收、一级开发等17项市级权力赋权北京副中心

    来源:千龙网 2020-03-25 15: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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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土地征收、一级开发等17项市级权力赋权北京副中心

    重磅!集体土地征收、一级开发等17项市级权力赋权北京副中心

    3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由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在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及拓展区(不含亦庄新城通州部分)约812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统筹调配保障性住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批准等17项市级行政权力。

    具体包括:

    一、由副中心管委会在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及拓展区(不含亦庄新城通州部分)约812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17项市级行政权力。

    二、副中心管委会要将承接的行政权力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宣传解读。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承接的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三、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副中心管委会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制定相关事项的审查标准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保障相关行政权力调整到位;要继续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防止出现审批监管脱节、缺位。

    四、副中心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在本决定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工作。

    可以看到,17项权利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批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审批、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批准、统筹调配保障性住房、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等。

    《规划》中提及,要完善市区联动统筹推进机制,突破过去在土地权属、项目投资、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束缚,打破各部门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提高规划实施的协同性和主动性。

    具体来看,赋权的内容包括原市住建委实施的统筹调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收购主体的确认、对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性质和项目租金标准的确认,以及原市规自委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授权审批、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原市发改委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不含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不含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原市城管委实施的对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卫设施或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进行核准等。

    此外,还包括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对用水指标进行核定与调整、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移植树木批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空防护工程标准审查等行政权力。以上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均为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及拓展区(不含亦庄新城通州部分)约812平方公里的区域内。

    北京市政府的决定要求,副中心管委会要将承接的行政权力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宣传解读。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承接的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同时,北京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副中心管委会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制定相关事项的审查标准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保障相关行政权力调整到位;要继续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防止出现审批监管脱节、缺位。

    追溯至2019年1月12日,北京市委城市副中心工作委员会、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

    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的职责包括: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组织推进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根据授权在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内行使有关市级管理权限;

    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制定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标准,并协调落实;

    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城市副中心与通州区一体发展;

    负责与“北三县”的工作协调;

    承担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20年2月,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行动计划等事项。会议指出,要统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走在前。年内实现城市绿心建成开放、广渠路东延通车,环球主题公园一期竣工,抓好行政办公区二期、运河商务区、文化旅游区、三个特色小镇、台马科技板块等重点区域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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