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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路牙太高、商户侵占车位……武安交警大队一一回应

    来源:新武安 2018-02-07 15:35:22
    语音播报

    马路牙太高、商户侵占车位……武安交警大队一一回应

    针对近期网民留言反映较多的城市交通管理类问题,武安市委书记魏雪生高度重视,向交警大队大队长魏红太作出了批示。

    交警大队通过分类汇总网民留言事项,归纳总结出便道停车难、商户私自侵占停车位、市内停车泊位少等几类问题。

    根据汇总问题,交警大队安排专人对逐条进行实地调查,并结合武安市目前道路交通情况,专门研究制定了增派民警、加强与城管大队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查纠、向执勤民警贯彻传达执勤执法要求等工作措施,要求限期落实到位。

    现将群众反映问题调查解决情况集中回复如下:

    针对网民提出的光明新城小区门口商户私自将停车位侵占导致车辆无法停放的问题——

    经过交警大队现场调研,决定采取增加停车位、与城管大队联合执法、清除商户违法安装的车位锁等障碍物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增派警力巡逻执勤的工作措施。

    1月29日下午,小区门口停车位的障碍物已全部拆除,并在小区门口南侧科学施划9处停车位,加之已经恢复正常使用的停车位,可方便周边群众停车。同时,交警大队增派4名警力在此路段执勤,加大路面交通管控力度,加强对路边违法停车的治理力度。

    通过开展上述工作,已基本满足小区及周围群众停车需求,停车位少、难停车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同时,通过民警的大力治理,该路段违法停车现象已基本消除。

    针对网民提出的阳光小区门口乱停车的问题——

    交警大队近期已部署民警对该小区门口道路进行三次集中治理,并安排交警在此路段沿线驾驶摩托车巡逻,重点查纠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停车14起,有效避免了该路段违法停车现象的发生,使道路交通秩序实现安全畅通。

    针对网民提出的由于马路牙过高造成部分机动车停车不方便或通过时磕碰底盘,以及部分停车位前因有树木或垃圾箱遮挡导致无法停车和电动车停放,影响机动车进出停车位的问题——

    根据《武安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管理规划方案》,市城管大队将于3月份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对市内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马路牙高度及部分树木、垃圾箱等进行综合改造,届时将降低马路牙高度或改为斜坡式,去除部分遮挡停车位的树木,移除部分遮挡停车位的垃圾箱,方便群众停放车辆。

    现阶段,根据武安市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由城管大队本着机动车优先停放的原则,对影响机动车停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进行限期清除,以满足群众机动车的停放需求。

    针对网民提出的中山大街金桥往南、南环路往北居民把车停哪里的问题——

    交警大队已在实验中学附近路段便道施划停车泊位,以满足附近群众的停车需求。群众在停车时只要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标线内,交警将不予处罚,但如果车辆压线或不按规定停放的,交警将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针对网民提出的希望晚高峰交警多出来几个且不要在有红绿灯路口中间指挥的问题——

    前期根据全市路网结构,为强化交管整治力度、优化安全畅通交通环境,交警大队制定并实施了《城区高峰警力布控工作方案》。

    根据三级分保责任制原则,保证高峰时期全员在岗,平峰时期各点位路段至少留一人在岗,部署城区120名、机关40名警力共160名民警在全市15条主次干道沿线、易堵路段及全市中小学门口路段开展道路疏堵保畅工作。

    截至目前,各主要道路高峰时期交通秩序良好,无交通拥堵现象发生。

    针对网民提出的电动车逆行和老年三轮车的问题——

    结合近期在全省开展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下一步,交警大队将加大对路面电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拐弯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利用固定卡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工作方式,对上述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消除一起,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及“双微”公众号广泛宣传电动车上述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规、安全出行。

    针对网民提出的部分门市前的停车位私自放东西占位的问题——

    交警大队近期已联合城管大队加大治理力度。对于商户私自在门口停车位设置车位锁、锥桶等障碍物的现象,将依法进行拆除,并由交警大队、城管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对商户进行处罚,及时消除私自侵占停车位的现象发生。

    针对网民提出的交警乱罚款、乱贴条的问题——

    交警大队已召开专题会议,向民警传达执勤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根据武安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施划停车位标线的工作要求,结合路面实际情况,有关部门施划了带箭头标志停车位,但由于极少数停车位因当时停放着车辆且无法联系到车主,所以没有施划箭头标志。

    如在有箭头标志的停车位停放车辆时,车辆需停在停车标线内,且车头与箭头朝向一致;在无箭头标志的停车位,只要车辆停放在停车位标线内,交警将不予处罚。如果发生车辆在有箭头标志的停车位未按箭头朝向停放或在无箭头标志的停车位停放时出现车轮、车身压线等现象,交警将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治理期间如发生车辆按照规定停车但却被交警处罚的情况,车主可携带罚单到交警大队法制科进行复议。交警大队已教育交警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务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进行查纠,避免出现上述问题。

    针对网民提出的从武安宾馆到喜洋洋超市此路段该整治的问题——

    根据《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及《交通秩序大整治实施方案》,交警大队部署4名民警在此路段进行疏堵保畅、交通秩序保畅通,机动车违停查纠等工作,治理期间,此段道路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改善,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未发生交通拥堵问题。

    针对网民提出的在北关小学后面道路施划停车位的问题——

    根据实地调研发现,北关小学附近道路宽度不够,加之便道上盲道在中间等因素,不适宜施划停车位,如在该段道路停放车辆,会加剧该段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

    针对网民提出的目前施划停车位的数量不够、是否开始收费及收费标准的问题——

    因目前部分道路宽度不够和便道上盲道在路中间导致无法施划停车位,交警大队正在积极开发停车资源,全力寻找可以施划停车位的路段、点位。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多次实地调研,科学合理施划停车位,待市内整体停车位施划工作完毕后将由交警大队成立的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工作。届时将按照《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进行统一收费,并设立举报电话,严禁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目前,武安市内各道路的停车泊位免费停车,如群众遭遇乱收费问题,可留存相关证据并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针对网民提出的新华大街两边便道不施划停车位的问题——

    经过交警大队前期多次调研,根据武安市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道路实际情况,已在道路非机动车道马路两旁施划停车泊位,满足群众停车需求。考虑到新华大街两侧便道上有绿化带且部分盲道在便道中间,只部分施划停车位,影响城市景观,所以暂时不在便道上施划停车位。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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