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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武邑“十二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来源:网信武邑微信 2020-02-11 10:46:38
    语音播报

    河北武邑“十二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武邑县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

    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支持措施

    1、加快惠企政策兑现速度。全面落实我县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凡是县政府应给予企业的上年度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招商引资、挂牌上市、突出贡献等各项补助、奖励和支持资金,2月份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区)

    2、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对直接服务疫情防控的企业实施展期、续贷等差异化金融服务。成立县融资服务基金,与银行合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武邑县支行、各专业银行、县财政局、金航公司)

    3、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各银行自主经营权范围内适当下浮,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对新复工且不裁员的企业,新增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一年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武邑县支行、县财政局)

    4、实施企业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费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次月月底缴纳。对保证不裁员的福利企业给予专项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5、延期交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6、实行展会补贴。经政府批准的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的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的,按展位费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虎牌集团)

    7、畅通物流运输渠道。严格落实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各项措施,在确保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的前提下,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通达,确保养殖企业及时出栏,蔬菜生产企业顺畅外销,保障市场供应必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通达,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实行减免车租,保障正常生活生产出行车辆通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支持“双创”载体。疫情防控期间,对入驻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空间载体的中小微企业,在房租、水电费、网络费全免的前提下,优先予以其他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9、减轻房屋租金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对租赁库房、场地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2个月的房租补贴。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10、便捷项目审批手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工、规划涉及审批的事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对确有急需办理审批业务的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登记。(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1、实施正面清单管理。涉及疫情防护用品、消杀类药品以及民生等用品的生产企业,确需复工的、在达到防控条件的前提下,经县政府批准后可复工生产。县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对上述企业发放证明,县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将其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交通管制正面清单,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限产、不停车、不收费,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

    12、开通服务热线。县政府开通求助服务热线(0318-5739587),对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的企业提供24小时服务。(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武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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