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泉乡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防止和杜绝养老金冒领、骗领、错发、漏发等情况的发生,促进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基金安全。大水泉乡根据《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全乡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查。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村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养老金待遇审批程序、死亡人员待遇支付审批程序,分级申报、审核上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在各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核查,确保质量。这次核查各村坚持按养老保险领取人口比例,采取抽查的形式入户进行,认真核查多功能社会保障卡是否发放到享受人员手中,通过村委会及邻居了解已死亡人员的死亡时间,防止养老保险待遇冒领骗领,杜绝养老保险基金流失。
认真整改,杜绝基金流失。对涉及到弄虚作假、已死亡人员未及时注销而冒领养老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城居保待遇,并核实冒领骗取养老金额,由各村负责通知其亲属退回冒领的养老金,拒不退还的或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通讯员 霍光)
责任编辑:董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