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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法院副院长带头办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来源: 2017-08-14 1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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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法院副院长带头办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近日,兴隆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员额法官李海金担任审判长,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拉开了兴隆县法院2017年院长带头办案、作表率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序幕。

        庭审现场,审判长李海金抓住争议焦点有序合法的主持庭审,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法查明了检察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将自己购买的24株林木砍伐,被砍伐林木蓄积14.1144立方米。面对庄严的法庭和公正的庭审,被告人当庭认罪。

        2016年以来,兴隆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生态兴隆”的主体战略依法履职,以院长带头办案为依托,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查办力度,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案件15件20人;切实通过院长带头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倒逼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有效维护县域生态环境秩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刘振宇)

    责任编辑:董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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