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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能否在“新农合”报销?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7-08 1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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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能否在“新农合”报销?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能否在“新农合”报销?

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 刘燕菁

案情简介:

2016年 10月 30日11时,被告谢某驾驶一辆轿车行至河南省内乡县大桥乡某路段时与原告张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谢某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治疗,张某共花去医疗费8409.98元。

经鉴定,当地交警大队认定:谢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后张某伤情经内乡县法院委托某法医鉴定所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50天,营养期80天。张某为此支付交通费300元,鉴定费1300元。由于涉案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有保险,故原告张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谢某与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6965.78元,被告保险公司要求张某先在新农合报销部门医疗费用,剩余款项再由保险公司赔付。

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张某能否在新农合中报销医疗费?有人认为,张某的部分医疗费损失可以先在新农合中报销。也有人认为,张某在新农合报销部分医疗费后,还可以向两被告主张医疗费,因为受害人的合同收益与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民事合同关系,一种是侵权责任关系。

律师评论:

在本期案例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那究竟张某的医疗费能否在新农合中报销呢?我们先从法律上找答案。

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细则》的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初衷是“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如果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伤害引发的医药费可以在新农合中报销,容易侵犯公共利益。因此,本案中,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医药费用不能由新农合报销。

本案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已经认定谢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谢某与保险公司应赔偿张某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段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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