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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台市“禁煤区”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

    来源:邢台日报 2020-05-12 15:06:02
    语音播报

    邢台市“禁煤区”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

    近日,邢台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今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散煤经营主体数量原则上只降不增,“禁煤区”等区域一律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

    全市将继续加强散煤市场监管各县(市、区)划定的“禁燃区”“禁煤区”和“双代”完成区域,一律不得新设散煤经营网点。对原有散煤经营网点强化管控措施,不得再从事散煤经营活动。加大劣质散煤管控力度,对无照经营或环评、用地手续不全的散煤销售网点,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运销不合格散煤行为,对没有《质检报告》运销的散煤,按劣质散煤查扣,并依法处理。

    同时,将加强散煤质量监管,努力实现初检和复检分别在3日内办结,最大限度地减少劣质散煤流入市场。年度散煤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区域、重点种类和抽检不合格经营网点实现两次覆盖。截至去年底,全市散煤实际经营网点64家,共抽检并出具报告2796个批次,合格2785个批次,不合格11个批次。(李云峰)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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