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隆基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无赔偿
网友诉求:河北衡水隆基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无赔偿
我于2017年4月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购买了由河北衡水隆基泰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鑫怡佳苑”小区房屋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是2019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逾期交房或拖欠房款属于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写得清清楚楚。但直到2020年8月份才通知领钥匙,与该公司售楼部沟通,开发商不同意交房逾期按合同赔偿违约金或退房,开发商违约。因耽误了用房,本着与他们沟通妥善解决该问题,没想到与售楼部多次沟通无果,而且态度越来越恶劣。因本人经常出差在外,此问题一直拖动到现在也没解决。希望借阳光理政这一平台为我们老百姓这一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责任编辑:牛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