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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抚宁区宏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罐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阳光理政 2021-04-08 15: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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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皇岛抚宁区宏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罐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网友诉求:河北秦皇岛抚宁区宏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罐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我于3月29日在天猫店铺“宏都旗舰店”购买了红烧猪肉罐头,订单号为:1681559244742097360,收到后发现其存在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的行为!涉案产品执行标准是轻工行业标准QB/T1361,外包装标注的质量等级为普通级。但是经查QB/T1361得知质量等级共分为两个级别,分别是优级品和合格品,并没有普通级的这个等级。涉案产品存在伪造或者虚标质量等级的行为。根据QB/T1361的规定优级品以及合格品对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形态、杂质以及对产品的固形物含量都有下线的规定。由于涉案产品虚标质量等级无法对产品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的要求以及产品固形物含量的要求做出区分和判断,如果无法满足上述相关规定会影响食品安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涉案产品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被投诉举报公司进行严查处理,诉求:责令商家依法赔偿,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牛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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