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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一村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刑

来源:张家口日报 2019-10-14 08: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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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一村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刑

一村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刑

赔偿给国家造成的苗木损失107.04万元

近日,张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梁某因上坟烧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858.91亩一案审结。依法判定,梁某系过失犯罪,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给国家造成的苗木损失107.04万元。

今年4月5日,张北县大河镇大井洼村村民梁某到大井洼村东北处公路北侧其父亲坟前,在铁桶内烧纸祭拜,桶内点燃的纸钱被风吹出,将坟头东侧草滩荒草引燃,他用携带的大扫帚灭火未将火扑灭,火势一直蔓延至海流图乡岔道。当日12时许,村干部、防火员、消防队员合力将火扑灭。经鉴定,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共计858.91亩,其中林地面积849.53亩。另查明,被烧毁林木经修复栽植樟子松71360株,苗木损失107.04万元。

案件处理结果认定,梁某作为护林员,主观上应当预见自己上坟烧纸会引起火灾的发生,由于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导致火灾的发生,系过失犯罪,其行为构成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梁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梁某赔偿给国家造成的苗木损失107.04万元。

在此,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目前张家口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在此期间,林区及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此案,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充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转变祭祀观念,杜绝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记者赵彩芬)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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