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新闻发布厅 第一时间传递河北权威声音文字实录
  • 分享
  • “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11-05 16:00:00
    语音播报

    “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何珊摄

    11月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向大家介绍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并与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先生,向大家介绍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郑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制度,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现就措施出台后我省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情况向大家做以介绍。

    一、我省社会救助现状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爱心和温度,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保障基本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城乡低保人数达到179.6万人、城乡特困人数达到26.7万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84.05万人,占比达到36.6%。“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底每人每月441元增长至2020年9月底每人每月705元,年均增长10.9%;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底每人每年2671元增长至2020年9月底每人每年5452元,年均增长15.3%,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但是,与新时代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与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相比,我省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民政厅牵头,抓紧研究制定我省配套落实文件。为落实省领导要求,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决策部署作出安排。《若干措施》以省两办名义印发,是省委省政府改革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工作举措,对于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中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奋斗目标,梳理了6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概括起来讲,有四大特点。一是前瞻性强。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未来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措施要求,如“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有序推进持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探索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等。二是兜底性强。不仅对改革完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八大救助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而且对发展完善其他救助帮扶制度进行了安排,包括加强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开展寒冷地区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救助,探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涵盖了困难群众的多方面需求,有利于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三是可操作性强。对基层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政策标准作出了量化规定,比如,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明确按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减就业成本;提出对急难型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等政策,既便于基层精准操作,更方便受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四是针对性强。比如:针对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提出“健全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助预案,充分统筹救助资源,加强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受困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举措。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明确“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救助类社会组织,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按照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绩效评价、合同管理等原则,规范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等等。

    三、贯彻的具体举措

    统筹抓好中央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意见和我省本次出台的配套文件,推动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文件的社会知晓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有利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切实发挥省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就抓好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努力推动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督促指导,视情会同有关部门就各地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促,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情况,推动各地落实落细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落地见效。四是认真履行民政兜底保障职责,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做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继续实施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五是加强统筹衔接,紧密结合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中央《意见》和我省《若干措施》改革任务列入全省“十四五”规划体系,将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任务在“民政‘十四五’规划”中专章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统筹衔接,有序推进。

    简单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感谢郑厅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回答记者提问环节: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 。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

    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基本生活救助的重要制度。《若干措施》对强化基本生活救助兜底性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一是拓展救助对象范围。明确提出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采取“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之前实施“单人保”政策覆盖人群由农村贫困户扩大到城乡低收入群体。另外,提出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同样也扩大了救助范围。二是创新救助管理。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多主体多方面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为减少基层人员的工作量,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三是规范救助标准调整。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建立部门会商、统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我省财力状况和物价上涨因素,适时调整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指导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这些措施的出台,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落地,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必将进一步提升。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郑晓铭:

    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进程,以更好适应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新期望、新要求。《若干措施》在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方面提出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推进持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等一系列新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审核确认机制,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从而实现了工作流程的优化和救助时效的提升。二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等措施,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多主体多方面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开通“12349”救助热线。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负责机构和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三是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通信息孤岛,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四是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移动应用,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方便群众及时申请救助事项。

    三、河北广播电视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请问,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为基层同志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创造好的工作条件?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干部处在社会救助工作的第一线,既是各项救助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又是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实践者、领导者。社会救助工作对象都在城乡社区、村居。他们有什么样的困难和需求,需要通过基层相关救助机构和工作人员来了解;上级出台的每一项救助政策,都需要基层工作者来宣传、来落实。随着救助业务的拓展和困难群众需求的日益多元化,社会救助工作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这次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规定充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人员力量,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提出要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明确要求各级要关爱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交通、通信费用以及薪资待遇。这些政策措施,对于提升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确保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更好服务群众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人民网记者: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热情越来越高,请问今后我们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记者何珊摄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闫恒方:

    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之后,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归纳为“8+1”的体系。此次《若干措施》中也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这些都在顶层设计上规定了社会力量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部分。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热情日益高涨,这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为了保护和支持社会各界的这种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此,这次省里出台的文件,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我省各级社会救助基金作用,彰显我省作为全国首家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省份的独特优势,也为各方参与社会救助提供了有效平台。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将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务性、服务性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充分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广泛性。我想,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落地,在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我省各级社会救助基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热情一定会更加高涨,一定会有更大作为、展现更大力量。

    谢谢提问!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

    感谢4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2位嘉宾的详细解答。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和河北省民政厅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关注!

    责任编辑:王润泽

    下一篇: “河北省人社系统前三季度重点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