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访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引领企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就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访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阅读提示:日前,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将在全省重点行业遴选环保“领跑者”企业,在行业内树立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对标标杆,引领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那么,什么是环保“领跑者”?入围环保“领跑者”需要哪些条件,将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1.问:什么是企业环保“领跑者”?
答:环保“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最高成绩和效果, 即环境绩效最高的产品。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的基本思路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模式,通过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发布环保“领跑者”名单的模式,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以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2.环保“领跑者”的征集遴选范围包括哪些?
答: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征集。将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垃圾发电、碳素生产及供热发电7个行业作为全省首批征集行业,每个行业首先遴选3至5个符合遴选规则和标准的企业入围环保“领跑者”,加快全省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3.环保“领跑者”将如何选出?
答:环保“领跑者”遴选和发布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每年遴选和发布一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部门分工,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拟开展环保“领跑者”产品名录,并将相关具体要求在公众媒体上公开。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自愿申报,按照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确定环保“领跑者”名单。
4.环保“领跑者”可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答: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期间,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不列入停 (建)限产清单。 “一对一”帮扶,对于环保“领跑者”企业,建立省级“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实施定向帮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记者阴英 通讯员郭静娴、程涛)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