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张家口大队重拳打击饮酒驾驶机动车行为
为全面做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10月10日,高速交警张家口大队强化措施,严查严管,重拳打击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有力剔除了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当日上午6时,张家口大队组织民警在张石高速张家口南收费站开展晨查活动。 6时47分、7时25分,秩序一中队中队长李振杰带领民警刘久双对过往车辆检查中,先后发现两车司机均有酒气,经酒精检查仪检测后,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吕某、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决不再犯类似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分别对吕某、王某做出来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此,高速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路面交通的观察力降低,视野变窄,形成所谓的“隧道”效应;视力和听力下降,难以正确判断速度和距离;反应变慢,失去行为自制力。因此,切莫饮酒驾驶机动车。(记者王宁 通讯员王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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