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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贫困户协议入股分红一分也不能少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9-05-22 1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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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贫困户协议入股分红一分也不能少

“真是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76户贫困户做主,算上之前每人领的300块钱,这下分红资金都拿到手了。”张家口市蔚县陈家洼乡陈家洼村89岁的付仲善老人紧紧攥着刚刚领取到的分红资金,高兴地说。

分红资金为什么不是一次性足额发放到位呢?事情还得从2018年5月说起。这天,蔚县纪委监委接到了审计部门移交的关于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涉嫌套取入股扶贫项目资金问题线索。

“这可是贫困户的救命钱,这个事查不清绝不收兵!”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进驻陈家洼村,按照程序进村入户,走访该村所有贫困户,固定证据。

经查,2016年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与76户入股贫困户签订合作协议,每户入股资金0.5万元,共计38万元。双方约定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年不少于股金利润的10%(每户500元)返还给入股贫困户,期限为5年。

“说好的每年500块钱的分红,我们现在只拿到了300块钱,剩下的200块钱到底啥时候给?到底还给不给?这个事得让陈万斌给我们说清楚!”在核查中,76户贫困户的言谈里充满了激动与愤怒。

贫困户口中的陈万斌,是陈家洼乡陈家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核查组随即对陈万斌进行了询问。

“我……这个合作社……现在资金短缺,我盘算着分红的那200块钱先暂时缓一缓,我……给合作社这边先用一用……”面对核查组的询问,陈万斌低下了头。

2018年6月2日,该县纪委监委决定对陈万斌进行立案审查。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陈万斌没有把党的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没有将党的惠民政策惠及每位贫困户。作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他更没有履行好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损害了群众利益。2018年9月17日,陈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入股分红钱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每出现一次,群众的利益就会损失一分,群众的‘获得感’就会减少一分。这样的问题绝对不能姑息。”蔚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陈家洼乡人民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由该乡责令百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规定对入股贫困户进行利润分红,并在核查组监督下将每户200元利润分红交到了76户贫困户手中。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对本案涉及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有效发挥震慑效果。同时,印发《蔚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乡(镇)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组建9个组监督全县22个乡镇,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联乡(镇)监督检查常态机制,通过常态化、随机性监督检查,切实打通阻碍工作落实的“堵点”。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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