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八面来风

期待新国标终结月饼粽子“过度包装”

河北新闻网 2022-03-11 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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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待新国标终结月饼粽子“过度包装”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征求意见稿提到,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3月9日《中国新闻网》)

    去年8月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向社会公布后,就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赞同。考虑到新国标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食品与化妆品生产企业要根据新标准,对产品包装进行规范化设计,以及对存量包装需要清理库存,特别化妆品类产品,保质期长,需要消化掉的时间也会相对较长,新国标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将于明年9月份,开始全面实施。

    如今,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形势的需要,专门对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拿出修改单,再次向全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这无疑向传递出国家对治理“过度包装”的坚强意志与坚定决心,用操作强的制度安排,来遏制食品“过度包装”。

    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垃圾中三分之一是包装,这其中一半以上是过度包装。尤其在端午中秋期间,粽子、月饼“包装奢华”,成为消费市场上表现最为突出两类生活食品,包装成本可达商品本身价值的数十倍。纸张、木材、丝绸、金属等被大量消耗,并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资源,对环境造成污染,也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纵观此次征求意见稿,可以用简单明了,指向性明显来概括。譬如,在包装层数方面,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比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再如,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此外,包装成本上,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清晰明了的规定,也有利于有效监管。去年9月份,新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可以预见的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为上位法,首次明确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义务性规定,有利于推进月饼粽子新国标的全面实施,迫使企业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设计,真正实现有效监管。

    商品包装功能是保护商品,而“过度包装”会导致一些商品,拼“颜值”而忽视产品内在“品质”。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新国标向月饼粽子“包装上的奢华”说不,必将通过倒逼企业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营造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全面推动绿色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吴睿鸫)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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