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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数字藏品“野蛮生长”

河北新闻网 2022-09-07 1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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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2年服贸会“世界前沿科技大会——元宇宙与数字经济论坛”上,《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团体标准)正式发布,不仅对数字藏品的定义、合规发行及流转进行了规范,其中,还明确提出数字藏品仅限于使用目的流转,不可开展炒作、洗钱、代币化、金融化、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9月6日 中国青年报  )

    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然而,数字藏品在我国出现时间较短,认定及监管标准尚未建立,导致乱象丛生。一些投机分子通过“天价”拍卖或与“内部人士”多方炒高价格,部分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为赚取高额手续费,利用社交媒体炒作,诱导用户持续交易,演变成“割韭菜”的骗局。

    《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这对规范数字藏品运营、防止其野蛮生长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不过,要想让这一准则真正落地,使其指导约束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还有赖于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完善相关的监管机制,规范数字藏品市场运行,从而确保数字藏品无法“野蛮生长”。

    首先,市场监管及文化执法等部门要针对国内数字藏品的经营现状和特点,依据《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团体标准)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监管细则,明确该行业的准入标准,并通过大数据手段对相关的交易平台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那些没有经营资质、没有备案批准、擅自发布虚假链接、在经营中炒作商品以及通过钓鱼网站诱使用户消费的平台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其次,各类数字藏品的交易平台要坚持诚信经营,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充分理解《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的要求,对上线交易的商家及数字藏品主动承担起审查义务,坚决把那些涉嫌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的商家及来源不明、涉嫌侵权的数字藏品拒于平台之外,并配合相关的执法部门对消费者的举报进行核实查处,切实保护好数字藏品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再次,消费者在购买数字藏品时,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有实力及信誉度高的平台,并关注发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网络及文化运行等行政许可资质以及平台的协议和交易模式,不随意点击对方发送的陌生网站链接,也不随意跟风购买,更不能抱有“一夜致富”的偏颇心态而参与炒作,以防止自己掉进不法平台或不法商家设下的“陷阱”,被野蛮生长的数字藏品收去了“智商税”。(袁文良)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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