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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正确认识“信用信息”,谨防“征信修复”骗局

河北新闻网 2023-04-25 0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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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正确认识“信用信息”,谨防“征信修复”骗局

    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十年来,《条列》对保障征信业规范有序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征信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信用信息是什么?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作出了明确定义: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评价信息。征信报告是信息主体社会经济交往的客观记录。如果信息主体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用信息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2、“征信修复”成为新的诈骗途径

    随着信用报告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征信修复”成为新的热门诈骗途径,不法分子利用公众急于删除征信逾期记录的心理,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不良信息,误导公众委托其代理征信修复,并向公众收取高额“修复”费用,甚至承诺“修复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事实上,这种行为不仅无法删除准确无误的不良信息,还存在信息泄露、资金损失、涉嫌违法等风险,对公众造成更大的损害。

    3、征信维权误区,您要了解清

    所有规范征信业务、征信机构的相关法规、文件、制度中,均无“征信修复”概念。信息主体妄图通过“征信修复”修改信用记录的,不仅会遭受人身、财产的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征信信息客观反映信贷业务事实,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征信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

    4、维护信用记录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

    如果信用报告展示的“不良记录”准确无误,应及时还款补救,避免再次逾期,您可以重新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一旦发现违规修改或删除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5、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需牢记

    记清时间,按时足额还款;认真履约,保持良好记录;逾期发生,立即还款为上,降低影响;审慎担保,以免影响银行对个人还款能力的评价;关心记录,定期查询报告,出现问题,早提异议纠正;身份证件,定当妥善保管,身份信息,切勿随意提供;量入为出,管好自身财务,精打细算,不要过度负债。对于个人而言,信用是一种无形的财富。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终身受益。良好的征信会使信贷业务办理更为便利,同时可以积累个人良好社会信誉,在公司求职、职业晋升时,可以获得更多机会。在此,特提醒广大群众,接到提及征信修复的电话或信息,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珍爱信用记录,愿我们人人都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人生、美满人生。

    责任编辑:集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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