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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国市法院执行中引入“临时管理人” 助企纾困解难题

    来源:河北农网 2024-04-15 16:25:52
    语音播报

    安国市法院执行中引入“临时管理人” 助企纾困解难题

    燕赵农村报·河北农网讯(张宝程 通讯员 姚琳)安国市法院在誉林药业系列执行案件中引入“临时管理人”机制,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一创新举措在2023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十大典型案例,写入河北省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列入保定市委市政府微改革项目,是保定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八项举措之一》,经验做法在全保定市推广。

    2020年12月,申请执行誉林公司的案件一周内立案20多件,执行法官经关联案件查询发现该公司仍有几十个案件在审理中,公司负责人称受疫情影响回款不及时,未能按约定给供货商放账,发生了库存被哄抢事件,引发了大规模诉讼。如果按照传统执行理念,首先是冻结、扣划账户资金、然后就是拍卖设备、土地厂房,一个经济实体就此破产,如果加上公司借款,通过调取公司的账目发现该公司拖欠470多名个体工商户货款达1800余万元,公司应收账款有1700万余元。公司负责人表示,只要能正常开展经营,便有能力清偿债权人债务,后誉林药业向法院提交了可行性经营计划书。安国市法院经过实地勘查,发现公司设备、资质等生产条件都具备,如果以催收账款为基础,参照破产重整制度,同时指定临时管理人监管公司经营,有希望在法院主持下由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为公司盘活争取时间和空间。

    明确方向后,安国市法院召集债权人(代表)与誉林药业公司负责人到庭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委托会计公司接管公司财务,保管公章、财务章,对公司重大项目进行监管,对公司账目定期公示。解冻公司基本账户,对公司资产采取“活封”的措施。公司应收债权由法院以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形式催收。催收到账的案款交付公司,公司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管下,无论供货商是否起诉,每月均按各自债权金额等比例偿还5%。经过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地释明,绝大部分债权人不再坚持立即强制执行,为企业盘活争取了大量时间。

    方案虽达成,但履行期间不断受到疫情冲击,无论公司经营还是案款催收都不能达到预期,还款计划仅断断续续落实了四期,为了保住企业,安国市法院帮助公司寻求第三方提供代偿、担保,取得供货商的信任,同时化解公司股东间内部矛盾,选出一人负责经营管理,如其徇私,按照妨碍执行进行处罚;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争取优惠和扶持政策,协调银行办理到期贷款延展还款。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现誉林公司各项业务已经平稳恢复,月营业额达三百万元,累计偿还货款600余万元,30余名员工已经全部到岗就位,实现了企业资金不断流、企业不破产、生产不停止、工人不下岗,被执行企业得以存活、债权人利益稳步实现的目的。


    责任编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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