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河北省“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含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起至11月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1日前向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311-87801057,0311-87807611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 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11
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团队奖正式推荐对象
(1个,含差额)
1.化合物芯片技术团队 中国电科产业基础研究院
责任编辑:赵荣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