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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新标准今起实施,都有哪些变化?一图读懂→

河北新闻网 2024-03-01 11: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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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久”驾,莫酒驾

    酒驾最新检验标准

    今日(3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截图

    更严格的新国标实施后

    酒驾标准将进一步收紧

    究竟喝多少酒算酒驾?

    喝酒后间隔多长时间才能开车?

    而醉驾规定也迎来新调整

    多种行为可免于处罚

    一起来看看

    有什么变化?

    更严格

    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

    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酒驾驶。

    更准确

    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

    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更科学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新检验标准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一图读懂最新检验标准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饮酒驾车面临何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饮酒醉酒驾车处罚如下:

    饮酒驾车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去年年底,醉驾处罚新规正式实施

    明确对情节轻微的醉驾行为不予立案

    但一些人便片面认为“醉驾放宽”

    就大错特错了

    “网开一面”仅限一些特定情况

    醉驾处罚有何新变化?

    去年年底,《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正式实施。此次《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

    1.下列醉驾行为可不起诉或定罪免刑

    1)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的;

    2)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3)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4)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5)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2.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宽处理

    1)自首、坦白、立功的;

    2)自愿认罪认罚的;

    3)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

    4)其他需要从宽处理的情形。

    延伸阅读

    对酒驾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

    误以为喝水就能降低体内酒精浓度。

    误区二

    误以为酒量好或是喝的酒量少就不属于酒驾。

    误区三

    误以为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

    误区四

    误以为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误区五

    误以为服用醒酒药就能减少酒精含量。

    误区六

    误以为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误区七

    误以为纵容他人酒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哪些食物食用后

    可能会被误认为“酒驾”

    1.糖分高的水果

    食用荔枝、榴莲、龙眼、葡萄干、菠萝蜜等糖分较高的水果可能会产生“假性酒驾”的情况;由于存放时间长或水果过于成熟,这些高糖分水果可能会将糖分转化为乙醇(酒精)和二氧化碳。

    2.含酒精的药品

    服用藿香正气水、止咳糖浆等,会导致测试结果酒精数值升高,建议通过漱口加快酒精挥发。

    3.含酒精的零食

    酒心巧克力、蛋黄派、瑞士卷、酒酿圆子等常常会吃到的零食也可能含有一定量的酒精,食用后也容易导致“假性酒驾”。

    提醒:建议开车前尽量避免食用以上这些食物,如果已食用可以多漱口,并且休息15-30分钟后再驾车。

    再次提醒广大司机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综合自央视新闻、人民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网站、民生周刊等)

    责任编辑:曹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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