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未避让 货车发现不及时酿事故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苏颖娜)近日,于某某驾驶京M*****号货车沿282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沧州市肃宁寄子庄路口处右转弯时,与右侧方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某相撞,导致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肃宁交警通过监控视频还原当时的事故过程,于某某未观察周围路况,李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未避让货车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导致受伤。
肃宁交警提示您: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驾驶车辆,途径路口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减速慢行。电动自行车要远离大货车,而且要佩戴安全头盔。
责任编辑:王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