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8月起实施
河北日报讯(记者孙也达)8月4日,记者从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简称《办法》)于8月8日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秦皇岛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规范化、固定化、程序化,确保立法工作从立项、起草、审查、审议等各方面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办法》由秦皇岛市司法局起草,严格遵守上位法有关规定,全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征集意见12条,经秦皇岛市委法治办等30余家单位专家讨论,最终于7月1日,通过了该《办法》。
《办法》坚持了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办法》共分为7章,44条,围绕市政府立法工作,从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等各方面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秦皇岛市立法质量,并同步建立了政府立法专家库,加强了地方立法的解读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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