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荣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河北新闻网讯(高云航、刘坤)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其中,河北石家庄市被列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地方。全国共有8市1区被列入督查激励名单,石家庄市位居首位。
据了解,2022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给予所属省份适当倾斜支持,河北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对石家庄市给予激励支持。
责任编辑: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