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河北新闻网讯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近日,赞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1年,原告某公司承建赞皇县某工程项目。2022年,被告时某负责人员组织与施工,是当时的班组组长,原告负责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发放工资,被告负责核算、编制、上报工资名录,原告按照被告提交的人员名录将工资足额发放完毕。2023年,12名工人向发包方投诉,他们一直未收到工资,共计53000元。原告发现,被告编造未参加工作人员在发放名录内,领取了工资,此行为属不正当得利,经发包方调解多次未果,被告以没钱为由,一直向后拖延,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受理后,特邀调解员吕海军和时占朝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和沟通,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同时明确被告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经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赞皇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拓展化解纠纷新路子,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李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