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4月3日,赞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连连称赞。
2024年2月被告冯某向原告胡某借款47000元,并约定在2月9日(大年三十)归还,由于双方朋友关系,没有约定利息,只打了欠条。借款到期后,冯某以资金紧张为由,要求延迟还款,承诺在农历二月二前归还,并用其所有的冀AXXXX作为抵押,并将车辆绿本交给胡某。又到了被告承诺还款日后,被告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被告屡次爽约,使原告对其失去信心,故诉至法院。
特邀调解员冯振成和赵占文在接到此案后,仔细查阅了案卷,并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发现双方本是好友关系,为了避免积怨加深,冯振成和赵占文认为本案不能一判了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解,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冯振成和赵占文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释法析理、耐心疏导,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解的突破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冯某当场给胡某7000元,剩下的40000元,从5月份开始每月底前偿还原告5000元,期限8个月还清,且最后一个月还清时原告押的绿本交还给被告。
案件无大小,皆为民生事。“小案件,看似标的额有限,但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真切期待。”赞皇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责任编辑:高小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