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各公立医院临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
3月24日起,张家口市各公立医院临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费用总额最高15元/人次。
为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检测策略,服务疫情防控需要,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按照河北省医保局会同河北省卫健委印发《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张家口市各公立医院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5元/人次。其中,检测项目最高价格5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抗原检测适用范围为国务院《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中规定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适应人群。若只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结果已挂网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将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按规定在省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赵娜、靳志霞)
责任编辑:郭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