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通报2020年度司法鉴定文书“双评”结果
加强业务监管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为加强司法鉴定业务监管,提升司法鉴定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了2020年司法鉴定文书“双评”活动,评优查劣。近日,省司法厅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其中优秀等次鉴定机构12家,良好等次鉴定机构100家,较差等次鉴定机构13家。
此次评查采取在河北省司法鉴定案件受理系统随机抽取和鉴定机构主动提交的方式,由省司法鉴定协会组织来自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基层法院、省律师协会的8名相关领域专家,采取随机分配、逐项打分方法,对全省125家法医类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案卷共505份进行了评查。评查内容主要是法医类涉及保险的司法鉴定案卷和档案管理情况。
此次“双评”主要是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形式和内容、委托和受理、鉴定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五个方面进行评查。根据评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次。优秀鉴定案卷的成卷格式规范,卷宗内容详实、全面,符合相关业务规范要求。案件委托受理环节符合程序规定,对送检检材、鉴定方法、鉴定时限及承诺和回避等符合要求。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文书形式、内容完整、清晰,鉴定过程表述清楚、全面,论证分析部分准确、科学,鉴定意见明确,条款使用准确,审批复核程序完备。
较差鉴定案卷的卷宗问题体现在:成卷格式欠规范,未按标准卷格式要求和司法系统鉴定卷宗格式要求组卷;委托受理环节中,存在有的未附送检人员证件照,有的鉴定要求和鉴定标准的选择未明确约定,有的鉴定完成时限未明确约定等情况;鉴定过程中,存在对查体情况、检材流转、检验检测及结果论证过程记录不全面等情形;在鉴定意见书中,存在有的鉴定意见引用标准条款不准确等问题。
通过此次司法鉴定文书“双评”活动,法医类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案卷在形式和内容、委托和受理、鉴定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等方面较之前均有较大改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继续整改规范。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执业监督,建立定期检查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司法鉴定文书质量,促进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司法鉴定文书“双评”优秀等次
石家庄市:
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河北盛唐司法鉴定中心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晋州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
张家口市:
沽源金御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河北北方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唐山市:
唐山证源司法鉴定所
沧州市:
沧州市法医鉴定中心
衡水市:
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
邢台市:
清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邯郸市:
邯郸市律正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文书“双评”较差等次
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第一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无极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灵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栾城金盾司法鉴定所
廊坊市:
文安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保定市:
博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
徐水保定市优抚医院司法鉴定所
沧州市:
任丘法医鉴定中心
衡水市:
枣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邢台市:
邢台县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
邯郸市:
广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馆陶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责任编辑: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