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4人3集体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日,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石家庄市召开。承德市4人获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3个集体获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动员全省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50名同志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50个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承德市获得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是:承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杨勇,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杨印聪,承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玉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乡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张勇成;获得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是:承德市双桥区潘家沟街道党工委、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
这次受表彰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河北省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用实际行动和突出业绩践行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用不懈奋斗和无私奉献展现了河北省公务员队伍对党忠诚和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思想境界、时代风采、公仆本色。(记者石盈盈)
责任编辑: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