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吊销驾照 期间再次酒驾被查获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苏颖娜)2023年2月19日晚,肃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师素路处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晚上21时许,肃宁交警在执勤中驶来了一辆小型轿车。与该车辆驾驶人谈话时,发现其一身酒气。询问是否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一开始拒不承认有酒后驾车行为但是经过对驾驶人杨某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查询该驾驶人于2020年12月14号该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被处罚,属于二次酒驾。交警询问是否携带驾驶证时,驾驶人杨某称自己的驾驶证已经吊销了,没有驾驶证。
肃宁交警对驾驶人杨某当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他酒后驾车的危害,在今后行车中做到拒绝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杨某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肃宁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酒后驾车不是儿戏,害人害己,酒后千万莫当司机!
责任编辑:王嵩